近日,河曲法院利用“线上”平台调解了一起小标的民事纠纷案件。
原告于2022年12月为被告装修室内地板,费用合计6500元,完工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支付,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河曲县人民法院。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调解员让原被告通过“线上”平台陈述事实,在确认双方对事实无异议后,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同角度向被告释法说理,经过调解员多番引导,被告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河曲法院结合河曲地方特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利用“线上”平台不限场所、自由支配时间等优势,让“枫桥经验”成为做实司法为民实践的一道亮丽“枫”景线。
本报记者章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