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11月19日,太原中院召开“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问需企业座谈会,征求企业代表对全市法院的意见建议。来自于不同领域的国有、民营20家企业法务代表与中院民事、执行的分管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各企业法务结合自身工作对太原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鉴定、司法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的工作举措、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尤其是在营商环境、执行力度、财产保全、审计鉴定、司法鉴定、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人格混同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法院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企业法务反映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企业关心的诉前保全、司法鉴定、执行工作等,现场研究解决方案,逐一予以回应,并针对性讲解了太原法院推出的相关创新举措,同时邀请企业代表对全市法院的工作予以监督。
于昌明强调,要提高站位。要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为讲政治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综合施策、妥善化解各类涉企纠纷,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把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要坦诚交流。全市法院要坚决遵守审判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通过院长邮箱、来信、来电等方式,倾听各方的意见建议,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亲、清”关系;企业要遵纪守法办企业、合理合法搞经营,积极主动多沟通多交流,继续加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要形成合力。法官应当忠诚坚定、公正司法、高效办案、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严守纪律、敬业奉献,并加强自身修养;当事人作为市场主体也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理性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避免虚假诉讼;社会各界应提升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共同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