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11月20日,晋中中院召开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晋中市营商环境局理论学习中心组“联组共学”会议,以“发挥部门职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晋中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观点和重要论述。
市委第三列席旁听工作组组长孙军军提出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根本要求;二要紧扣提升学习质量,切实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方式方法;三要坚持从严治学,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工作机制。
原占斌强调,要牢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高度关联性,紧紧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坚持司法为民,提升服务质效,把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要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打通审理、执行各环节流转节点,在审判执行全过程中始终秉持“善意文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