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理论交流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陈新雨

  摘要: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基层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它不仅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防线,更是推动社会持续进步的基石。本文聚焦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议题,深入剖析基层治理在理念、机制层面的创新路径,通过对多元创新实践案例的分析研究,探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方法,旨在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推动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基层治理;创新模式;治理效能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的成效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与人民的幸福安康。只有筑牢基层治理的根基,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发展的成果与治理的温度。因此,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精心打造基层治理标杆,便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必然要求。
  一、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理论探索
  (一)理念革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
  传统的基层治理模式大多采用行政指令的方式来推动工作落实。这种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政策的快速落实,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灵活性不足、群众参与度较低、对复杂社会问题的适应性较弱等。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我国着力构建符合时代需求的社会治理体系,逐渐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治理方式的多样性和治理目标的公共性,即注重多元主体参与,同时注重对社会活力的有效激发[1]。这种转变意味着基层治理由单一政府主体主导的单向管理朝着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互动治理方向转变。同时,政府的角色也发生了转变,由“划桨者”转变为“掌舵者”。
  (二)机制创新,构建协同联动体系
  对于实现基层治理目标而言,极为关键的要素是有效的治理机制,而构建协同联动机制就不得不打破部门之间以及层级之间的壁垒。在纵向层面上,上级政府应当赋予基层更多自主决策及调配资源的权力,构建以权确责、权责一致的治理体系。比如,在推进城市环境治理的工作中,市级政府负责制定总体目标与战略规划,为整个整治行动锚定方向、明确标准;而区级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则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据本地实际情形,灵活地对人力、物力资源予以调配,并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方案。从横向层面来看,需整合不同部门的职能,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构建高效的跨部门协调机制[2]。以解决社区停车难问题为例,交通管理、城市规划、市政执法等多个部门需紧密协同合作,共同对停车位进行科学规划,并且制定停车管理规范,避免政出多门导致的执行困境,从而提升治理效率。
  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实践案例
  (一)社区协商,民主决策解难题
  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北京市东城区菊儿胡同社区曾面临如何确定改造方案这一难题。为此,社区积极建立协商机制,组织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以及设计单位等召开数次协商会议。居民们围绕小区道路拓宽、绿化规划、停车位增设等一系列问题充分地发表自身意见,设计单位则根据居民所提诉求对方案进行调整。经过多轮协商与优化,最终形成了一份让居民满意的改造规划。这一案例表明,社区协商机制能够汇聚民智,有效破解基层治理中的复杂问题,同时显著提升居民对于社区事务的认同感和参与积极性。
  (二)社会组织助力,专业服务暖人心
  各类社会组织在各级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也可以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服务[3]。例如,上海市静安区引入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并借助定期上门探访与建立健康档案等方式,精准地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在社会组织的努力下,辖区内老年人生活质量得以提高,子女的后顾之忧也得到了缓解。这一实践充分表明,社会组织凭借专业的服务能力和独特的优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为基层治理注入新活力。
  三、结束语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效路径。持续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持续创新,为构建和谐、稳定、充满活力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龙媛,杨小旗.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筑牢平安建设基石[N].毕节日报,202504-11(001).
  [2]肖新民,周胤伍.襄阳:激活数字引擎打造平安建设样板[N].人民公安报,2025-04-10(005).
  [3]陈晓铭.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打造基层治理标杆[N].汕尾日报,2025-0327(001).(作者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4-24期

  • 第2025-04-22期

  • 第2025-04-17期

  • 第2025-04-15期

  • 第2025-04-10期

  • 第2025-04-08期

  • 第2025-04-03期

  • 第2025-04-01期

  • 第2025-03-27期

  • 第2025-03-25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