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星玮)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公共卫生领域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今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将停止受理公共卫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现有证书到期后不再换发。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资质认定主要针对“产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通知》指出,公共卫生领域既不属于传统产品范畴,也未被列为法定特定对象,因此不在资质认定覆盖范围内。
《通知》强调,2025年9月1日前已获批的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但到期后将不予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