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翼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到翼城县唐兴镇下石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受到了当事人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5年5月23日,被告人张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崔某驾驶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崔某负次要责任。经鉴定,案发时张某某血液乙醇含量是157.04mg/100mL。事故发生后,张某某被送往翼城县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多处骨折、颈部损伤等问题。被告人张某某因年龄原因恢复比较慢,至今仍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
案子起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温海霞在了解到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考虑到他行动不便,与张某某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决定到张某某家中对此案开庭审理。农家小院里茶几成了审判席,国徽悬挂在小院主房的墙上,法庭布置得既严肃又亲民。被告人张某某躺在病床上参加了开庭审理,法官严审证据、精准量刑、温情司法。被告人张某某对法官的工作表示感谢,并当庭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巡回开庭,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也是该院深入践行以“如我在诉”意识推进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的生动实践,是对特殊群体司法需求的精准回应。近年来,翼城法院持续优化诉讼服务,针对年老体弱、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等特殊当事人,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开庭等便民举措,在坚守法律刚性的同时,融入人文关怀,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杜俊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