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社会直通车

关注暑期未成年人安全系列报道⑦

热衷网络暴力游戏 未成年人屡踩“黄线”

  未成年人、网吧“常客”、热衷网络暴力游戏、因琐事聚众斗殴……7月12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近日,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及多名未成年人的聚众斗殴案件。
  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注意,每年的寒暑假,是未成年人最易“误入歧途”的高危时间段。
  多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
  “李某某,你纠集多人斗殴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决定对你不起诉不是因为你无罪,而是基于你未成年、认罪态度较好等原因,希望你能把握住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真心悔过……”不公开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说。
  去年11月,未成年人李某某(17岁)与任某某(15岁)因琐事发生矛盾。此后,二人通过微信约架,双方纠集多人到场斗殴,造成李某某轻微伤。
  案件移送小店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任某某等参与斗殴的9名未成年人均不满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李某某因案发时已满16周岁,且为该聚众斗殴案的首要人员,虽已达到起诉标准,但鉴于案件未造成严重后果、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且为初犯,小店区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依法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办理该案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和父母缺乏沟通交流,在成长的过程中监护人也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管教。评估确认家庭监护不力与涉案未成年人问题的关联后,检察机关向涉案的10个家庭发出“督促监护令”。
  此外,检察官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案发当日均在辖区内的网吧上网。部分涉案未成年人是网吧的“常客”,经常聚集在网吧玩一些网络暴力游戏,游戏中血腥的画面和充满挑逗性的文字,对青少年有极大的教唆性,极易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鉴于此,小店区检察院向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辖区内的网吧管理,督促网吧经营者依法全面履行好管理职责,在网吧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按照规定核对、登记、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坚决杜绝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与“恶”的距离,家长了解多少?
  特点一:逐年呈现低龄化的趋势
  由于生理和心理发育不成熟,未成年人很容易受情绪和外界影响,冲动之下触犯法律。他们中,有一部分人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为此,检察机关通常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也是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起诉率持续上升的原因。
  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各类犯罪嫌疑人总数相比占比较小,但在年龄方面,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的趋势。
  根据《刑法》规定,14周岁、16周岁和18周岁,是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界限。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这部分的未成年人既受外界影响,也容易受个人情绪影响,同时对法律有了一定认知,很容易做出一些踩“黄线”的行为。伴随着国家越发重视未成年人教育,14岁至16岁的犯罪人数有所下降。但近年来,伴随社会进步和物质文化生活的显著提高,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程度有显著提升,加之受相关不良网络内容的影响,低龄化未成年人与“恶”的距离也在不断缩小。
  特点二:犯罪动机方面具备多样性
  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因素大体可归为以下几类。
  个人因素:虚荣心强、攀比心强、同龄群体行为影响等是未成年人犯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
  家庭因素:家庭的完整性、教育方式等都是影响未成年人行为的因素,说明加强未成年人的行为引导、思想指引、法律科普至关重要。家庭更是要起到监护、教育作用,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思想。
  学校因素:数据显示,大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员所处学校均存在重智轻德,对于学业的重视程度远超心理、行为规范引导。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实习生 李美静

  链接
  我省检察机关公布多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数据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45人,受理审查起诉1036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19人,提起公诉1119人。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明显下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逐步取代暴力类、侵财类犯罪成为威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要问题。
  去年我省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居前5位的分别是盗窃罪193人、抢劫罪169人、故意伤害罪114人、强奸罪11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95人。这5类犯罪共685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66.12%。未成年人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量上升明显。不法分子通过购买、租借未成年人银行卡、微信号等用于犯罪的行为,应当引起重视。
  此外,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比持续上升。2021年,批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1人、起诉553人。2017年至2021年,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比例连续5年上涨。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要威胁。
  我省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从重办理相关案件。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实习生 李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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