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矿泉水瓶、一件散落的货物、一块小小的金属碎片……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物件,却成为高速公路上的一枚枚“炸弹”。
6月8日8时35分许,王某驾驶豫K牌重型半挂车,行驶至京昆高速(京昆方向)740km+700m处时,所拉载货物掉落至第一、二车道,致使经过的8辆小型汽车因碾压掉落货物造成爆胎等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掉落的货物是钢制的板子,体积还不小。王某说,他已经拿木桩撑住,然后用绳子捆住了,没想到还是滑落下来,可能没有捆扎结实。
由于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撒、飘散载运物”,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抛洒物为什么这么危险
高速交警介绍,高速抛洒物通常指的是车辆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因货物转载不规范、车辆部件损坏、人为车窗抛物及事故等原因,洒落在高速公路上危及其他车辆通行安全的物品。高速公路抛洒物种类繁多,小到铁钉、塑料片,大到钢卷、轮胎,有小面积洒落的,也有延绵数公里的。这些物品一旦与高速行驶的车辆相碰撞挤压,极易酿成交通事故,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
高速抛洒物可能导致其他驾驶员为了避让这些抛洒物而发生事故,如紧急刹车、转向等,导致失控、碰撞或其他交通事故。此外,高速抛洒物如塑料袋等飞起来的话可能会遮挡驾驶员视线,使他们难以看清前方道路,从而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抛洒物如腐蚀性液体、危险化学品、油污滴漏等可能会损坏道路表面、护栏、标志等基础设施,从而影响道路的正常使用。
行车途中如何避免
因高速抛洒引发事故,车辆驾驶员要承担全部责任。如何避免高速上抛洒呢?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在上高速公路前一定要对车辆做好全面车况检查,不开“病车”上路。货车司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货物以及帆布等覆盖物的固定和检查工作,不超载、不超限,避免因固定不牢在车辆颠簸、急刹车等情况时货物掉落,而造成安全隐患。此外,行驶途中经过服务区休息时,要下车再次认真检查货物的安全状况,确保货物捆绑依然牢固,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现车上真有货物掉落时却不知道的情况。
对于其他车辆来说,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间距,尤其要远离敞开式装载的大货车。
当货车驾驶人发现自己车辆所载物品在高速公路上掉落时,如果无人员伤亡且车辆能移动的,要及时将车辆移动至安全地带并报警;如果车辆无法移动,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牌,并拨打报警电话12122,切忌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驶离现场。其他车辆驾驶人看见高速公路上有散落物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2122,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勿猛打方向盘和急踩刹车躲避。
山西晚报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