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刘江 通讯员 田哲斌)6月1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了解到,该局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研判,经过缜密侦查摸排,抓获两名为诈骗分子办卡、倒卖手机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在“春雷2024”行动中,尧都区公安局反诈中心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发现刘某某异常办卡,且其中3张卡涉嫌发送涉诈短信。办案民警传唤刘某某(男,31岁,尧都区人)到警局接受调查,后顺线抓获为诈骗分子收卡的犯罪嫌疑人岳某(男,27岁,尧都区人)。
经查,今年5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岳某在微信某小程序上看到一则招工信息,后添加一名网友为好友,对方称高价收购电话卡,每张卡500元。觉着可以轻松来钱,岳某到营业厅办理了10张电话卡邮寄给对方,后鼓动朋友刘某某等人办理手机卡赚钱,将先后办理的32张电话卡邮寄至对方,从中获利26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岳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被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所谓“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远离“两卡”犯罪,莫当骗子的“工具人”。广大群众要注重个人信息保护,杜绝买卖手机卡的行为,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或者碍于朋友的面子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一张小小的手机SIM卡,可能会造成他人巨额财产损失,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