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吕梁市召开了2024年汽车促消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从6月21日至6月30日,吕梁市将有51家汽车销售企业参加此次汽车促消费活动。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在享受企业自身让利促销活动和政府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另外按以下标准享受补贴:第一档: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35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第二档: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45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6000元/辆;第三档: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补贴55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7000元/辆。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购车补贴由参与活动企业与消费者在购车上直接兑现。
新闻发布会上,吕梁市商务局负责人对近期发布的吕梁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解读。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吕梁市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相应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获得10000元或7000元补贴。个人消费者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吕梁市购买、省内上户的乘用车,可获得补贴2000元。个人消费者购买一辆新车只享受其中一种补贴。
王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