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官员,大多是见风使舵之徒,上司和皇上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即使心里有不同的意见,也不敢表达出来,唯恐触怒上意。但也有那么一些正直的官员,敢于坚持立场、甚至冒死廷争,即使身家性命受到威胁,也要勇敢地捍卫法律的尊严,让我们看到了一副铮铮铁骨。
《隋唐嘉话》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唐武则天当政时,李日知任司刑丞,负责刑狱之事。当时,为了巩固自己的皇位,武则天任用了许多酷吏给人罗织罪名,置许多人于死地。众人敢怒而不敢言,但李日知却能公平执法,不肯轻易判决他人的死罪。
有一回,李日知在审理了一个案子后,认为这名犯人没有死罪,就免除了这个犯人的死刑。可少卿(官职名,比丞大)胡元礼不同意李日知的判决结果,坚持要处死这个囚犯。胡元礼说道:“只要我在这个位置上,这个囚犯就别想活着!”李日知毫不妥协,针锋相对地说:“只要我不去职,这个囚犯就死不了!”两人僵持不下,分别将案情上奏给了武则天。结果,武则天采纳了李日知的意见,没有判这个囚犯死刑。
还有一则类似的史料,也被《隋唐嘉话》这本书记载了下来:担任大理寺丞的徐有功,每次遇到武则天要杀人,就根据案情、依照法律,当着朝廷百官的面提出争辩,武则天如果不听他的意见,他就反复进行辩解,而且言辞声色越来越厉害。有一回,他又因武则天要杀人的事跟武则天辩解,彻底把武则天给惹怒了,武则天下令把徐有功押出去立即斩首。可徐有功面不改色,在被押着走时还回过头来说:“我虽然被杀了,但国家的法律绝不可以更改!”就这样他被押到了刑场,好在临近砍头的时候,武则天又赦免了他。但同时也免去了他的官职,让他成为了普通百姓。
类似的事情,前后出现过三次,可徐有功一点儿都没有屈服,遇到事情仍然与武则天据理力争。朝廷上下的不少官员都因他仗义执言而保全了性命,所以对他念念不忘。
在李日知和徐有功的心目中,既然制定了法规、法条,就应该依法办事,任何人也不能触犯法律的威严;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个人可以付出任何代价!二人身上的这种护法精神,很值得当代执法者进行反思。
□唐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