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住在山脚下,一推开院门就看见了山。那时的山是有名字的,有石头像卧牛、有林子长野果,闭着眼睛也能说出来。后来搬进城市之后,山就变得遥远了,远到只能看到天边的一抹淡淡的影子。
每天傍晚的时候,我都会在阳台上站一会儿。对面有层叠的高楼,再往那边去,就是山了。
说是山,其实不过是一条淡淡的青线横亘于天际之上。晴朗的日子,黛色就比较明显,好像有人用饱蘸墨汁的笔在天边轻轻勾勒;阴沉的时候,山色就会变得很淡,仿佛随时都要融入天空里,变成一道若有若无的叹息。
看了很久,觉得远山比近处的更有意思。近处的山,一草一木都清晰可见,反倒没有了想象的空间。而远处的山,则模模糊糊地矗立在那里,看不清楚,反而让人产生了很多遐想。
山坳里还有人居住吗?山脊上有没有放牛的小孩吹着短笛?其实心里知道,那山上应该已经有了公路、索道等设施了,但是因为离得远,看不见,所以就让我把它当作千百年前的样子来对待。
唐人韦应物说:“青山淡欲无。”说的是这种情景吧。山在那儿,又不在那儿;看得见,又看不清。记忆中的人物已经模糊了,但那份情感依然留在心里暖着。
想起祖母晚年的时候,也经常这样望山。那时她腿脚不方便,每天下午就搬把藤椅坐到院子里,朝着远处的山打盹儿。问她看什么的时候,她眯着眼睛说:“年轻时采茶的地方。”其实她的视力已经很差了,根本看不清山。可她就这样望着,一望就是一整天。现在回想起来,她所看到的并不是山,而是山那边再也回不去的岁月。
远山的好处在于“远”字。由于距离很远,很多细节都看不清了,只留下了大致的轮廓;由于距离很远,喧闹声也被过滤掉了,只剩下宁静。它不会主动走过来,也不会叫你过去,只是静静地在那里,在你累的时候给你一个可以安放目光的地方。城里的人都可怜,抬头所见不是高楼就是广告牌,没走多远就被弹回来了。唯有远山,才可以让人把目光轻轻地放在上面,稍作停留。
有时候看着看着,天就黑了。山影慢慢沉入暮色中,最后完全消失了。我知道它还在那儿。有些人事虽然看不见了,但是依然留在原来的地方,在我们走过的路上静默地存在着。
今早又下起了雨,远山也就不露面了。楼外的雨帘一层层地织着,天地之间只留下一片灰蒙蒙的颜色。我觉得山还在,只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在我回想它的每一个瞬间,淡淡地浮现在脑海中,像墨染开一样。
原来世间最美的景色,是看不分明的。看得太清楚了就没有余味了;留下一点模糊反而会有想念。远山教给我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中很多事不必看得很透很清,心里留点朦胧,生活才有回旋的余地。
□彭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