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新绛县阳王镇居民贾某将一面写着“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锦旗送至新绛县公安局阳王派出所,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8月31日23时许,阳王派出所接到辖区贾某的报警称:有人在其家中闹事。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处置。经了解,南头村的王某因驾驶摩托车操作失误,将贾某商店门口3辆待售的电动车撞倒,致不同程度受损。事发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均未达成协议,当晚双方再次协商时均情绪失控,发生了撕扯。了解情况后,民警本着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出发,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终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相互握手言和。
刘兆麟 聂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