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朔州: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发挥示范作用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针对许某某因婚恋家庭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9月17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法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春华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虎荣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该案是一起因婚恋家庭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重大刑事案件。作为案件承办人,苏春华坚持快审快诉,受理案件次日即告知被告人许某某诉讼权利义务、被害人近亲属诉讼权利。此外,苏春华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查找案件漏洞瑕疵,引导侦查机关及时调取证据材料,完善全案证据体系,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该案在受理后18日内即向朔州市中院提起公诉,并制作了详尽完备的出庭预案,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
  庭审中,苏春华就本案的事实、定罪、量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公诉意见,就被告人是否属于激情杀人、是否构成自首两个争议焦点发表了明确有据的辩论意见。最后,被告人许某某当庭悔罪,表示愿意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家属谅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对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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