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张娟)“感谢董某某家人的原谅,感谢国家和检察机关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会牢记教训,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9月17日,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就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李某某对自己的过错表示忏悔。
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等有关人员参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情、法律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拟不起诉理由后,与会听证员针对案件的处理逐个发表意见,随后,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并宣布听证评议意见。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适用,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使检察权更好地在公众视野下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