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自助”维权要合法 侵犯名誉须担责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采取合法的途径为自己维权,否则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近日,河津市法院审结了一起名誉侵权案件。
  2020年7月,宁某驾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涉案车辆在河津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宁某认为该公司存在骗保行为,遂在抖音平台发布“河津某4S店骗保讹人”系列短视频。同年11月,该公司以宁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起诉至河津市法院。
  该院审理后认为,宁某与该公司之间因车辆维修费用产生的纠纷,本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但宁某却在抖音网络平台发布带有贬损性言辞的视频,侵害了该公司的名誉权。河津市法院依法判令宁某删除其在抖音账号内发布的与该公司相关的视频,并在抖音平台发布致歉声明,为该公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判决生效后,宁某未主动履行,河津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执行人员耐心释法说理,宁某当场录制视频向原告赔礼道歉,并通过其抖音账号向社会发布。执行人员依照判决书要求,对这则道歉视频进行了为期十日的监督。目前该案已圆满执结。

  本报记者张二红 通讯员靳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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