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驾驶人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阳泉市泉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鸿城国际东门路段超越前车时,与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孟某相撞,造成行人孟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孟某经阳煤集团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阳泉公安交警一大队对该起事故的驾驶人、车辆、道路、环境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经查,驾驶人李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讯员杨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