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目标指引

太原市检察院持续推动“数字检察”建设工作

  本报讯(记者魏巍)为深入贯彻最高检以大数据运用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快太原市“数字检察”建设工作步伐,10月24日,太原市检察院召开“数字检察”建设工作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太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成立“数字检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通过了“数字检察”建设工作方案,听取了各分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推进本条线“数字检察”建设工作落地落实的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搭上“数字中国”建设的快车,以大数据运用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最高检“数字检察”建设工作浙江现场会和省检察院工作推进会对开展“数字检察”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给出了模型示范,太原市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其中,突出太原特色。
  会议指出,“数字检察”建设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转变就案办案理念,拓展法律监督领域和范围;二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研究碰撞,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三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会议要求,太原市两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目标指引,切实增强掌握大数据运用的自觉性、主动性,实事求是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工作,确保太原“数字检察”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检察机关对“数字检察”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数字检察”的内涵,深入研究如何通过“数字检察”提高法律监督质效,找准立足点和突破点。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坚持从实际工作需求出发开展“数字检察”建设工作。“数字检察”建设工作的核心是数据获取和模型建立,要深入探究如何通过“数字检察”真正实现解放干警的目的,破解工作难题,杜绝贪大求全,力戒形式主义。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认真落实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按照省院专项行动方案,迅速行动,主动配合,积极向省检察院提供相关数据和人员支持,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开展,保质保量完成省检察院交办的各项任务。要深入调研,稳妥推进。对标对表“数字检察”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深入考察学习调研,切实结合太原检察机关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合法合规等问题,认真研究项目的可行性,有力有效开展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以有利于检察工作开展为原则。“数字检察”建设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切实找准建模突破点,以能用、管用、实用、好用为目标,推动“数字检察”建设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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