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近日,《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案、处置和结案规范》(下称《规范》)由太原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
作为国内第一部由政府发布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结案规范,其主要亮点体现在:一是《规范》增加了城市管理处置问题涉及的国家、省、市地方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为城管问题的依法处置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根据全市事业单位改革一些机构调整后的职责,对城市管理各类问题责任主体进行重新明确,完善了延期缓办标准,为城管案件准确派遣和高效处置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根据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提出的“实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市县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增加了对太原市属“三县一市”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时限的要求,为实现全市域城市管理精细化目标奠定了基础。四是参照国家标准,对涉及城市管理事件、部件大类名称、类别划分进行了规范化、标准化的修订。五是结合城市运行管理实际,对“社区食堂”“城市驿站”“街巷管理公示牌”“SOS紧急报警点”“文物建筑标志牌”“烟头收集器或灭烟处”等大量城市新增部件,以及新出现的“违章开设道口”“私设地锁、阻车桩”“光污染”“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垃圾未分类”“高空坠物”“违规养犬”等事件类别进行扩展、增设,对“供水管理”“供电管理”“供气管理”“供热管理”“公交运行服务”“客运管理”等进行重新归类。六是增加了对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全市城管信息采集工作效率和质量。
据了解,该《规范》历经一年多时间起草编制,面向65家二级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并最终出台,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平台运行标准,构建职责明晰、及时高效、结果满意的城市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