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要闻

实现监督有力度侦查有高度

兴县检察院与公安局举行工作会谈

  本报讯(王文博 李鹏 王少伟)近日,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围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举行座谈,并就公安局在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交流沟通。
  会上,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田丽敏通报了今年1-9月份公安机关所办的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就存在的短板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同时就该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责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副检察长李小明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的背景、目的、意义进行了说明,并强调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有利于检警双方在执法标准和办案理念上的融合统一,也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更有利于共同为平安兴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检察长赵鹏强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要将关口前移,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提出可操作的侦查取证意见和建议,共同想办法收集证据、固定证据,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要发挥法律监督的定位功能,立足于监督使命,既不越权越位又不大包大揽,要寻找监督的切入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把工作重心放在“两项监督”上,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定期或不定期抽阅公安机关治安及刑事案件,推动监督的常态化运行,实现监督效果的双丰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自身职能优势,沉下身段,放下架子,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做到既不干扰办案,又不无原则插手推诿。同时,更要不辱使命,既讲原则又讲风格,实现检察监督有温度,公安侦查有高度。
  认真倾听检察院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县公安局局长钟连山表示,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全盘接收,照单整改,列出时间表,画出整改图,同时将整改结果呈交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的有利时机,勤于向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学习沟通,不断总结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和短板,认真分析,逐步形成规范化的办案格局;公安机关要积极协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同制定工作流程图,定期研判案件,定期分析问题,达到检警工作效率的双提升;公安机关要诚恳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积极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充分落实好介入引导侦查的前置程序,为公安机关高质量侦查提供动力源;公安机关要深刻理解感悟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视监督为提升办案质量的手段和“加压器”,确保公安机关办案水平再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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