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违规野外用火 依法行政处罚

  近日,洪洞县公安局大槐树派出所民警、巡特警大队民警联合大槐树镇政府、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等多家单位在开展联合巡查野外用火行动中,发现大槐树镇某村的李某丽、李某实、李某爱违规焚烧杂草、落叶,不仅污染了大气环境,还存在着安全隐患,民警立即进行现场处置,将燃烧的杂草、落叶扑灭,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并对3名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冬季天气干燥风大,野外使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且造成环境污染。针对在野外焚烧秸秆垃圾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对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狄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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