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勇强 通讯员吴晋)“以前没有母婴室,给宝宝喂奶、换纸尿裤特别费劲,现在母婴室建好了,既方便又能避免尴尬。”近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对辖区某医院母婴室建设情况进行公益诉讼“回头看”时,一名宝妈告诉检察官。
今年以来,灵石县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职能,持续拓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举措。为提升公共场所母婴服务水平,就县域内人流量较高、母婴室需求量较大的文体活动中心、某私立医院未设置母婴室及交通综合枢纽站、某A级景区母婴室基本设施配备不足,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的问题,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就案涉公共场所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母婴室的行为向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制发了检察建议。
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专人分组分工对前述4家公共场所的母婴室进行了修建和完善。灵石县检察院进行回访时发现,案涉公共场所均已建成标准化母婴室并设立明显指引标识,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有效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