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查处酒驾行为 及时消除隐患

  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12月11日,长治市上党区公安交警大队查处1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隐患。
  当日22时06分许,刘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太岳西大街信义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4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驾驶人刘某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通讯员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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