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9日7时许,程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行驶至聂家庄-潘家峪线冶西村路段时,与贾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贾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伤者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但由于事发突然,抢救费用较大,伤者无力支付医药费。平定公安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当即为家属讲解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相关事项,告知可以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随后,民警着手准备相关手续,按程序为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为伤者贾某垫付49900元。
杨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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