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综合

意外触电致伤残 耐心调解获赔偿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在审判工作中不满足于简单的就案办案,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吕某、王某、屈某承揽了某铁厂清理废旧钢铁等物资的工程,吕某雇佣李某到厂区干剪钢筋的活。干了3天,第四天干活时,吕某指挥李某去剪高处的高压电线,李某在吕某再三确认该电线不通电的情况下,由挖车司机将李某托举到高处去剪电线时发生触电,导致李某从高处坠落,造成身体多部位不同等级伤残,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顿时陷入困境。李某与吕某等三人因善后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将吕某等三人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吕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3万余元。原告李某、被告吕某均不服一审判决,李某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其承担的责任比例过高,吕某认为其与王某、屈某三人系合伙关系,三人应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其仅应承担赔偿金额的三分之一,双方均上诉至临汾中院。
  二审经审理,主审法官认为受伤者李某需要尽快得到赔偿款医治,而吕某等三人之间的合伙纠纷的处理直接关系到赔偿款是否能及时给付,直接裁判必然引起的后续执行程序以及另一起合伙纠纷,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得不到尽快解决,连带几个家庭都会陷入困境,所以该案不能简单一判了之。
  法官陈丽芳和助理席小俊耐心细致地为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调解进行到四个小时的时候,协议内容已经基本形成,眼看就要达成一致,没想到吕某的几句抱怨瞬间激起受伤者李某的愤怒情绪,法庭气氛一下紧张起来,法官和助理赶快将双方分开,分别安抚情绪。等他们都心平气和下来,调解继续进行。经过持续5个小时的沟通,逐渐缩小了各方要求的差距,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由吕某等三人根据责任大小分别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吕某等三人之间的合伙纠纷也在本案中一次性了结。

通讯员席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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