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此项举措意味着全面深化体教融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近日,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此项举措意味着全面深化体教融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专业教练员进入普通大中小学校后,将参与哪些体育教学工作?又会带来什么改变?《意见》指出,学校教练员主要承担学生体育运动专项技能、体能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选育工作,承担学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学校运动队训练竞赛管理、运动损伤防护康复等知识技能传授,以及学校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这和以往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有明显不同。一方面,在学校通过专业训练选育后备人才,有利于摆脱体教分离模式下体育人才升学断档的困境。让每个人在至关重要的青少年时期打好知识基础,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培养出高素质高水平的运动员队伍。另一方面,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有利于解决退役运动员转型就业的遗留难题。按照《意见》要求,体育部门负责做好退役运动员转型学校教练员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教学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水平。
不过,考虑到现实情况,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如,运动员和教练员之间有较大区别,并不是直接转换的关系,不同项目不同地区的运动员评级标准也参差不齐,探索先入职再培训模式需谨慎,应为转岗留有一定的磨合期和观察期。解决上述问题,既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合作,提供更多支持保障,激发各地参与积极性,也需要在培训、招聘、教学、考评等流程衔接上把握尺度,平衡好灵活与公平。
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