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综合

企业经营陷困境 善意执行保权益

  近日,娄烦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娄烦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娄烦县盖家庄乡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了解,被执行人为娄烦县盖家庄乡扶贫企业,用工人员多为盖家庄乡低收入村民,经营比较困难,企业准备积极履行,但需要优先保证企业用工人员的工资待遇,希望法院能与申请人沟通减免部分利息,减少企业的损失。
  了解情况后,该院执行局干警积极与盖家庄乡政府联系,核实被执行企业情况,并提出希望乡政府能与法院一起配合,与申请人沟通协商,善意执行,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盖家庄乡政府得知情况后,非常重视并会同盖家庄乡司法所,与法院干警一起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院执行局与盖家庄乡政府及盖家庄乡司法所三方的努力,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申请人放弃大部分利息,案件成功执结。

  通讯员郝田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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