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沁水县司法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调解员赴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赵树理调解室、警源治理研究基地观摩学习。 学习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听取了讲解员的讲解,翻阅了一些资料,详细了解了嘉峰派出所“赵树理调解模式”的理念、方法、机制和流程。“赵树理调解模式”与实践相结合,操作运用性强,对调解员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潘振华 刁会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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