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检察蓝”护航“春耕绿”

乡宁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本报讯(记者魏巍)“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涉及国家粮食安全,更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3月正值春耕备种之际,农资需求进入旺季,为更全面地保障农产品安全,帮助农户增收增产,近日,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护航春耕安全、保障农业发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因农资领域专业化较强,乡宁县检察院特邀农业农村局检察官助理参与专项活动,对县域内10个乡镇多家农药经营店走访调查。调查过程中,特邀检察官助理用其专业知识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外脑服务”,向检察官讲解了农资经营户主体是否合法、农资商品具备的登记证、产品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专业知识。经调查发现,多家农资店内农药进销台账不健全、农药与日杂用品混乱摆放、对所售农药包装废弃物没有进行统一回收,一家农资店没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等问题。随后,承办检察官还深入田间沟渠,核实了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现状,固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管混乱以及农药经营者疏于监管的相关证据。
  为提升群众参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3月16日,乡宁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案情、法律依据以及听证议题,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清晰直观地呈现出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害情况。行政机关代表也发表了意见,在听取各方陈述后,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向检察官和被监督行政机关进行提问,最后经集体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检察机关对案件拟发出检察建议的处理方式合法合理。
  会后,乡宁县检察院向被监督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并将持续跟踪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保障农药经销商合法合规经营,确保所售农资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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