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勇强 通讯员吴晋)为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不断提升河湖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近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河道堤防和行洪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联合县水利局对辖区河道进行实地调查,通过无人机现场勘查发现部分河道堤防被洪水冲毁后未完全修缮,多处堤防构筑物坍塌,部分河道存在泥沙淤积、杂草等阻水物,上述隐患危害河道堤防和行洪安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与水利部门共同分析研判,建议行政部门迅速清理河道淤积物,对堤防护脚进行修缮,保障河道畅通,确保汛期行洪安全。水利部门就安全隐患及着手落实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表示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对于整改情况,该院将持续跟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