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综合

财产分割存争议 释法说理促和谐

  近日,河曲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并督促双方当事人当场履行,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案结事了。
  原告吴某与被告武某于1994年结婚,并于1997年生育一孩。后因武某考录省外高校上学并在当地参加工作,而与丈夫开始长达20多年的异地分居生活。在此期间,吴某承担了对孩子主要的抚养义务,武某也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对孩子予以关爱。后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吴某于2022年将武某诉至河曲法院,要求与武某离婚,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并未提出关于财产分割的相关诉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双方离婚。
  一审判决后,被告武某来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就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且希望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能帮忙进行调解。
  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受案以后,及时组织家事调解团队进行研判。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心理,并分别约谈,第一时间找准双方情感共鸣点,从对孩子无私的爱,入手进行调解。
  经过耐心细致、情理法并用的劝说,吴某真正认识到武某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虽未尽到陪伴义务,但在指导孩子学习、教育孩子做人以及精神抚养等方面一直在尽心尽力,同时也感念起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和孩子所付出的努力。同时,武某也深刻认识到吴某长时间培育孩子的不易。
  在调解员耐心教育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心里隔阂,并同意见面协商处理,就相关共同财产一次性分配达成相同意见,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

  通讯员石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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