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综合

因案施策“以物抵债”破执行难题

汾阳法院一次性化解六起纠纷

  “这几笔借款已经六七年了,今天终于结清了,感谢法官的辛苦工作!”近日,汾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因案施策,灵活转变执行思路,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成功执结6起被执行人同为薛某的民间借贷案件。
  2015年至2016年间,薛某向多名同村邻居借款并约定利息,但薛某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2022年,刘某、耿某等村民向汾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薛某偿还借款本息。法院分别依法判令薛某偿还6人借款及利息。2023年,刘某等6人陆续向汾阳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仔细梳理案情,了解到薛某虽年近70岁,但有部分固定收入。于是,对其收入进行了冻结,但仅靠提取被执行人收入,需10余年才能将现有债务清偿完毕。执行干警对薛某的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进行查询,经核实,薛某在本村有土地使用权一处,属于薛某可供执行财产,在对所有申请执行人进行约谈后,刘某等人均表示无力垫付评估费用对该土地进行评估。
  眼见执行面临困难,执行法官先对薛某进行约谈,告知其法院已掌握的财产情况,向其释明处置财产清偿债务是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说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同时,积极组织刘某、耿某等申请执行人与薛某见面沟通,切实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经数次协商,薛某与全部申请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薛某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自愿转让给本村的一名申请执行人,其余申请执行人对利息部分做出一定让步后,由该土地的受让人将债务全部清偿,已冻结的收入予以解除冻结,一系列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通讯员张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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