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义乌市一消防器材销售公司员工彭某为冲业绩竟打起歪主意,结果被抓现行,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事发当日,彭某在一家电商仓库内冒充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检查,要求老板更换3个灭火器,非法获利75元。
仓库老板李某很快心生疑虑,“这段时间全市都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但从来没有人来推销灭火器。”李某立即打电话向社区核实,社区随即将情况反映给消防部门。
接到举报后,监督人员迅速联系公安民警赴现场调查,将涉嫌招摇撞骗的彭某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彭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75元发还被侵害人。
消防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据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