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版:综合

全国首个专门规定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刑衔接的规范性文件印发

10类消防安全犯罪行为将受惩处

  为依法惩治消防安全犯罪行为,加大消防安全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戒力度,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近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消防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称《行刑衔接实施办法》)。
  《行刑衔接实施办法》是消防体制改革以来,全国首个专门规定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刑衔接的规范性文件。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行刑衔接实施办法》修改新增了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危险作业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首次完善列举了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10类罪名,更具备行业属性特征。
  《行刑衔接实施办法》建立了消防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提前介入、各方咨询、协作办案、疑难会商、案情通报、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总体上形成了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的案件移送、审查、立案、监督、提起公诉、判决和文书送达及执行等全链条工作机制的“闭环”,强化了案件衔接中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相互监督、要素共享的全过程协同配合。
  为统一办案标准,文件将涉嫌消防安全犯罪10类案件的立案标准、案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一并印发,明确各环节办案时限,为案件办理提供了统一的衔接标准和法律文书模板,确保办案标准一致、法律适用正确、文书填写统一。
  文件中列出的涉嫌消防安全犯罪10类案件为:消防责任事故案件,失火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件,危险作业案件,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件,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件,涉嫌消防安全的其他犯罪案件。

  据中国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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