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检察传递“温暖” “小花”如期绽放

——来自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检察院的一份“特别礼物”

  “儿童节快到了,你有什么愿望吗?”身着蓝色制服的女检察官温柔地捋了一下女孩小花(化名)的头发问道。小花含笑不语,只是很小心地抚摸着她手中的新书包、新文具……
  5月29日下午一下班,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曹奡就带着同事忙着去“送礼物”,于是就有了文中开头的对话。
  近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检察院通过积极延伸履职,“牵线搭桥”帮助解决孩子上户及就学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将“每一个合法权益的保护、每一个合法诉求的回应”落实在行动中,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一名罪犯的求助

  “4月底,我们收到一份求助,罪犯姚某希望帮他的孩子办理户口。”曹奡回忆道,这名罪犯是去年她负责提起公诉的,经依法审理,2022年6月22日,姚某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入狱服刑后的姚某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6岁的女儿小花。小花因系非婚生子女,户籍地公安机关无法为她办理上户事宜。家人奔波多年仍无有效解决办法,眼瞅着到了入学的年龄,这可急坏了姚某和他的家人。
  自从检察机关接到求助,曹奡便忙活着四处联系、帮忙询问,结果上户必须证明姚某与孩子的父女关系,而难题是小花是姚某案发前与他人未婚生育的孩子,要想证明唯有完成双方血样采集,进行亲子关系鉴定证明。

来之不易的亲子鉴定

  派出所、第一看守所、第三方鉴定机构,看似简单的亲子关系鉴定手续因为一面高墙变得复杂起来。
  曹奡和同事们多方联系,从完善申请文件、备案手续、检测审批等一系列必须程序的筹备出发,花了一周的时间才最终陪同鉴定机构专业人员携带专业设备,前往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及案件相关人员居住地,为姚某和小花采集了血液检材样本,为后续检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鉴定结果确认无误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协调属地派出所为小花办理了户口。
  “太不容易了,要不是曹检察官她们张罗,小花上学可就没法保障了。”姚某多次向曹奡表达谢意和对自己行为的悔恨。

儿童节的“祝福”  

  “这些新文具都是给你准备的,希望你在不久的将来好好学习、快乐成长。”曹奡鼓励小花要不畏惧困难,笑迎风雨之后的彩虹。
  这次“家访”不仅仅是对小花的关爱,在小花爷爷、奶奶看来也是一份来自检察院的“温暖”,给小花“撑了腰”。
  每一个合法权益都需要保护,每一个合法诉求都应该得到回应。
  “小花是无辜的,我们有义务保护她的合法权益。”曹奡告诉记者,貌似“办户口”已经超出她的工作职责,但“受教育权理应得到保障”。
  针对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民生问题线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傲寒告诉记者:“案件承办检察官不能就案办案,不能满足于‘案件已依法办理了,程序上也了结了,实体上也公正’的一般标准,而是将公平正义的追求浸润在每一个办案细节中,注重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切实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该案的持续跟进帮扶,是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检察院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践行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检察履职,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效果好、党的司法政策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好,真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本报记者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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