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在办案中监督 在监督中办案

尧都区检察院四力齐发做优“两项监督”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魏兵兵 张妍)2022年以来,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为主线,能动履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紧紧围绕“抓规范、创亮点、强监督、提质效、立公信”的工作要求,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切实落实到检察办案流程始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化机制创新,激发监督活力。尧都区检察院逐步打破重办案轻监督的惯性思维,在办理每一件诉讼监督案件时,自觉从满足人民群众更高需求和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角度出发,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由不善监督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该院优选熟练掌握刑事检察业务的优秀检察官常驻公安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全员参与、按需调配,通过查阅信息、线上浏览办案系统、实地巡查侦查环节,充分掌握案件侦办情况,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定性标准,将“两项监督”做早做细做精做实。
  部门协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数据统领作用,对于以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系统性梳理后,由刑事检察部门开展后续核查和监督撤案工作。“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共享线索信息,拓宽立案监督线索来源。有效利用控申部门接收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各类控告、申诉的渠道优势,将线索核查前置至接收环节,配备具有丰富刑事检察工作经验的检察官,及时摸排发现监督立案和监督撤案线索,实现了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检察“两项监督”两手抓、两手硬。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外力。该院以案件涉及罪名为基础,立足刑事检察部门职能划分,精准对接行政机关,主动排查违法犯罪线索,做到打早打小。普通刑事检察部门根据办理案件涉及罪名对接交警队、派出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承担重大、职务、经济犯罪的检察部门,及时梳理类案线索来源,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保险公司等单位,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核查属实的,立即监督立案,实现了检察监督工作全方位发展、整体化推进。
  集中专项整治,发挥监督强力。该院以案件管理中心报表系统梳理出的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案件为依托,认真梳理侦查机关自查类目清单,引导侦查机关开展全面系统性自查,做到底数清、台账明。对于排查出的案件或线索,逐案认真审查,分类施策、分批清理、妥善处置。年中、年末两次部署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活动,针对积案清理开展专题推进会,明确职责划分、个案侦办情况及核查清理时限。就2013年之前立案侦查且已经和解但未撤案的故意伤害案件,该院召开了专题推进会,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多起案件,促进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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