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降低诉讼风险 提高服务质量

隰县法院首例诉前鉴定案件成功化解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秦丽)近日,隰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工作新模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年5月,桑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王某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桑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桑某某于今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求鉴定。
  查阅相关起诉材料后,隰县法院立案庭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对事实经过无异议,但对具体赔偿金额及伤残情况分歧较大。该类案件若进入立案程序后再申请鉴定,必然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延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院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并协商鉴定机构,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双方在对鉴定结果均无异议的情况下,立案庭法官及时组织调解,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在诉前得以快速、圆满化解。
  本起纠纷是隰县法院首例诉前鉴定案件,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风险,提高了诉讼服务质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提升。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探索诉前鉴定工作,完善诉前鉴定流程,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助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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