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得知自己怀孕的梁女士为了给未来的宝宝拍照留念,参加了摄影店的充值满赠活动。谁曾想,卡里预存的钱还没花完,商家就倒闭了,剩下的钱能讨回吗?近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9年,家住阳城的梁女士被家门口一家摄影店的优惠活动吸引了。充值3000送1599元,诱人的折扣,让梁女士很是动心。在经营者赵某的推荐下,梁女士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并充值3000元,打算宝宝今后的周岁纪念照都在这里拍摄。2020年、2021年梁女士拍摄了孕妇照、宝宝照各一套,将摄影店充值赠送的套餐消费完毕。
2022年,当梁女士再次前往摄影店预约拍摄,却发现摄影店已人去楼空。按照之前的联系方式,梁女士与赵某核对确认会员卡内所剩消费余额为2990元。梁女士认为自己只是消费了赠品部分,卡内只消费了10元,所以要求退款2990元;摄影店则表示赠送套餐价值1599均需从充值金额中扣除,双方就退款数额发生争议,僵持不下,最终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经营者在消费者未消费完毕前停止经营,属于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享有法定解除权。本案中,梁女士与儿童摄影店之间订立的摄影服务合同,因儿童摄影店无法完成拍摄任务,已构成根本违约,梁女士作为消费者享有法定解除权。在合同解除时,商家要退还消费者尚未消费的预付金,同时消费者要以赠送金额与充值金额按比例同步消费计算退还赠送金额。
本案中,梁女士在儿童摄影店充值3000元,办理VIP贵宾卡,并赠送价值1599元的拍摄套餐。价值1599元的拍摄套餐并非经营者的无偿赠与,赠送商品本应按实际消费情况相应退还,但鉴于拍摄已经完成,无法实物退还,应予以折价返还。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儿童摄影店经营者赵某返还梁女士2000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预付消费在各生活服务领域悄然流行,常常以巨大的优惠活动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但消费者在享受方便优惠的同时,也存在着“办卡易、退钱难”“人走楼空”等隐患,极易产生消费纠纷。
本案中,基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尚未消费部分的预付金,并以赠送商品与充值金额按比例同步消费计算应退还赠送商品,在有效维护了原告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明确了经营者承诺的“赠送商品”不等同于合同意义上的无偿赠与,返还时应遵循公平原则,按照优惠比例返还,亦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