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吕梁市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每周二、四有一堂课,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全院年轻检察干警。课堂上,院领导第一时间传递司法政策新变化,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官将典型案例条分缕析,让大家学习其中的办案技巧……以业务新风带动文明新风,这样的好风气在柳林县检察院扑面而来。
文化育检,业务强检,道德润检。柳林县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组建以来,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提出了“抓党建铸忠诚、抓业务强监督、抓文化致良知、抓保障树形象”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院上下整体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近年来,柳林县检察院连续4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并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名干警荣获“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4人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政法英模、先进个人,4人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十佳干警等,20余名干警在吕梁市检察院和柳林县委组织的专项工作、业务比赛和文体活动中获得嘉奖。
改造思想 提炼精神
文化育检增强“软实力”
文明单位创建,首要问题就是理念的注入和培植。柳林县检察院没有另辟蹊径,而是从检察干警的思想境界提升抓起,从大家早有认知但迟迟没有改变的问题做起,让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得人心。
柳林县检察院坚持从实际出发,始终关注满足干警工作和生活的合理需求,把提高干警归属感和增强干警荣誉感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院进一步完善工会制度,对工会资金专户管理,最大可能落实员工福利政策,采取生日送蛋糕、佳节发福利、特殊群体送关怀等形式,体现组织关爱。
针对外地干警多、吃住单位人员多的情况,该院积极改善就餐条件,重新装修职工宿舍,并谋划筹建新图书室、室内乒乓球室、室外篮球场等文体场所,尽可能为干警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该院多方请示协调沟通,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基本完成了整楼改造,并为全部干警更换了崭新的办公家具,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人心得以凝聚,让柳林县检察院的文明创建有了最大的资本。“文化育检,打造检察品牌,培育特色柳检文化”不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新一届院党组响亮提出“厚德载物有修养,勤奋学习重自强,崇法办案扬正气,同心凝聚勇担当”的柳检理念。
近年来,该院党组积极组织干警学习《论语》《道德经》以及中纪委推荐的《了凡四训》《政务礼仪》系列视频讲座等内容。按季度举办“热爱祖国,做一个有灵魂的人”“以孝为先、以善为荣,做优秀中华儿女”等为主题的道德讲堂主题活动。同时,积极做好身边先进模范、善行义举榜等评选活动。
该院检察长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从老子〈道德经〉看法律的谦抑性》《要自信汲取传统法治文化精华,持续发扬新时代法治强音》《亲情之间故意伤害犯罪数量骤升亟待引起高度重视》等多篇法治建设相关调研文章,有力引导了检察干警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对人民的宽厚博爱之心。
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干警自身发展的瓶颈,柳林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勤奋学习自强不息,积极苦练内功,不断增强办案本领。该院每年制定集中学习计划,征订最新学习书籍,购买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精品课程,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院线上轮训,委派干警参加外出培训。每周二、四,全院集中学习例会上既安排司法政策、法律法规、办案理念等思想专题的学习,也安排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现身讲课和分享办案技巧,带动形成了全院上下崇尚学习、热爱学习的良好氛围。
能动履职 创新监督
业务强检提升自信心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涵养文明之气,崇尚学习之风带给柳林县检察院最大的变化就是,检察干警履职尽责的主观能动性越来越强。
近年来,该院秉持“监督不是搞对立,而是为了更好保护”的初衷,坚持治罪与治理并举,努力实现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把数字检察作为必答题抢答题,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新模式,申报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区块链应用模式研究》数字检察课题,成功入选省检院理论研究课题库。
该院还积极参与“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县工作,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完善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监督协作等工作机制。同时,该院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了常态化职务犯罪案件会商机制。该院积极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实质性化解”涉检信访案件。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好对涉案贫困家庭、老弱病残重点群体的国家司法救助。
坚持走好司法正义“最后一公里”,该院开展刑罚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坚决当好公共利益代表,持续开展“4+N”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我管”促依法“都管”效果明显,彰显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担当。
融入社会 服务大众
道德润检引领新风尚
“文明之花不仅要墙里开花,更要墙外芬芳。检察干警不能孤芳自赏,而是要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使检察机关的文明印象得到最大程度的凸显。”柳林县检察院自上而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吕梁精神为主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有力提升了干警道德意识、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该院始终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近年来,该院先后派出8名干警担任农村“第一书记”,参与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
该院党组制定出台了《柳林县人民检察院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人员选派管理办法》,保证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合理轮换、脱产驻村。工作队先后完善了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建立了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采集,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4次,入户走访258户456人次,协助排查生产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线索20条,现场提醒和督促解决18条,组织宣传宣讲活动10场次。与此同时,该院领导积极参与了李家湾乡“清化收”工作,提供法律政策指导,督促落实“村财乡管”要求,清理规范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协助乡政府对土地、林地承包确权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研判解决,确保集体利益不受损失。
该院还制定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组建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在案管中心设立志愿服务站,并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该院先后推出院志愿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信访举报宣传周、“12·4”法治宣传、“依法治国我先行”宣传、“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送法进企业”“党员干警进社区”等活动40余场次,14名年轻干警被教科局聘为法治副校长。
紧抓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该院向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发出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倡议书、文明旅游倡议书、“珍惜粮食拒绝浪费”网络倡议书;在机关积极开展禁烟行动、文明礼仪行动,教育引导干警文明守礼;利用广播平台集中学习,例会前播放催人奋进、劝人向善的主流歌曲,持续熏陶助力形成良好习惯。
本报记者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