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阳曲县泥屯村的某材料厂通过强制执行,完成执行标的向申请执行人的顺利交付,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一年前,山西某公司出资5000余万元,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购买了被执行人的厂房和相关权利,可被执行人撒泼耍赖,实施了规避执行的不法行为。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在太原两级法院存在大量执行案件,必须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辨识、列为系列案统一办理等方式予以破题。
在确定“反规避执行”的破题思路后,太原中院主动作为,通过类案检索、大数据分析,将各基层法院涉及该企业的案件全部交由太原中院执行局指定到涉案标的金额最大的阳曲县人民法院统一执行,仅两个多月就解决了20余件涉及该企业的系列案件,解决了反规避执行的法律障碍。
随后,太原中院院长于昌明组织两级法院召开执行协调会。在多次明法释理无效的情况下,阳曲县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并依据“三同步”方案,向县委政法委和太原中院作出强制腾退行动方案。
今年6月20日,太原中院、阳曲法院联合出动50名警力,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和政法委、纪委监委、公证处、新闻媒体和检察院的共同见证下,对被执行人的厂房进行了强制腾退。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本报记者田昕光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