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聂向旭)7月13日,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旭东与平陆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丽珍共同签署了《夏县人民法院、平陆县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协调合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主要围绕行政审判立案对接、案件审理、辅助事务、判后释法和执行、司法建议、信息推送等六个领域建立协作机制。
《方案》旨在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管辖法院、非管辖法院、行政部门各自在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和纠纷实质化解上的突出优势,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司法理念落实在行政执法和司法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巡回审判、法律援助、争议实质性化解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有效破解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管辖法院与案件属地政府沟通不畅、属地法院发挥作用不明显、行政诉讼立案不便、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够等突出问题。
随后,两家法院还召开了联席会议,对相关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就落实好《方案》展开了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