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非婚生子女该不该得到抚养费

  2020年,小刘和女友开始同居生活,其间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二人生下一名女婴。转眼间,孩子两岁多了,小刘和女友因生活琐事和抚育孩子等问题矛盾日益加剧,决定分手。女友坚持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小刘则以孩子为非婚生子女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父母可以因为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就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缪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而该种义务并不因子女系婚生或非婚生有所区分。第一千零七十一条又再次强调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非因婚姻关系而产生,也不会随父母分手而结束。而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应以支付抚养费等形式履行抚养义务。随着时代的发展,非婚生子女的数量持续增长,虽然法律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但并不意味着法律鼓励、提倡未婚生育。不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孩子,都应当审慎选择生育。
  此外,需要提示的是,抚养义务与探望权利彼此相互独立,不存在制约关系,更无法得出“无抚养费则无探望”“无探望则无抚养费”的荒谬结论,因为探望权不仅仅是父母之权利,更是子女之权利。未成年子女思念父或母,其要求接触、交往之权利不能因为父母之间的矛盾而无故加以剥夺。父母既已分手,更应放眼未来,共同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良好环境,而不是把孩子当作彼此伤害的武器。

本报记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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