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交通肇事酿大祸 人民调解化积怨

大同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解决一起纠纷案

  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医治无效死亡,当事双方就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几年过去,事情悬而未决,直到大同市道交一体化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介入,将原本“针尖对麦芒”的事故双方重新拉回到谈判桌前,才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最终得到实际履行。
  其实,很多看似复杂的矛盾纠纷并不是无法调和的,只要调解员在调解的过程中注意“法、理、情”统一,语言坦诚中肯,经过“抽丝剥茧”梳理,“换位思考”沟通,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打算,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就可以打开当事人的心结。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讼源头,便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及法院的审判压力,诉前调解的作用即可真正发挥出来。

  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给大同市道交一体化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简称“大同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送去一面写着“人美心善调解有方、公平公正定分止争”的锦旗,感谢调解员韩红英倾力调解,帮其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烦心事。

事发协商无果

  2021年11月的一天,昝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路路口,在向东掉头行驶过程中,与由南向北骑电动自行车行驶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乘车人李某及骑车人王某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当事人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事故中昝某承担主要责任,骑车人王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乘车人李某无责任。
  事故中,乘车人李某身体多处受伤,伤情严重,送医后救治无效身亡。李某家属就赔偿事宜多次与事故责任方进行协商,直至今年1月,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大同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受法院委托对该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经当事人同意后,调解中心受理了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调解一波三折

  收到该案件的调解申请后,调解员韩红英第一时间了解了案件主要情况。考虑到李某家属因突如其来的丧亲之痛受到很大打击,情绪极其不稳定,韩红英一方面对其进行安慰,一方面耐心、语气平缓地跟双方进行交流沟通。通过认真分析案件情况,韩红英最终找到赔偿的争议焦点:李某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及亲属的生活费。
  李某家属认为,李某生前医治期间是由其三个子女轮流照顾,三人都因为照顾父亲而产生误工损失,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应支付三人的误工费和护理费,但保险公司依据相关赔付标准坚持只核赔一人额度。
  李某母亲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需常年服药,李某家属坚持要求按照李某母亲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赔偿。但在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中得知,保险公司按照交通事故理赔中居民人均消费结算下来的费用,远不及李某母亲的实际支出。同时,介于李某有三名子女、妻子及母亲,算是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较多的案件,且几人始终各持己见、互不相让,使案件的调解难度大幅增加。
  针对矛盾焦点,韩红英仔细研读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后,决定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与李某家属进行面对面调解。在李某家中,家属讲述了李某自2021年11月发生事故后,历时10个月的康复治疗过程。韩红英耐心倾听,并站在李某家属角度,积极与家属协商调解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韩红英结合纠纷情况选择运用“赞扬激励法”。先引导李某家属平稳情绪,以便调动每一名当事人的积极性,再将“抓住主要矛盾进行调解法”和“逐个击破法”协同运用,对当事人从法律适用及案件、实务处理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李某家属的情绪疏导工作。
  经过韩红英长时间的沟通和疏导,李某家属的情绪逐渐稳定,并与其建立起了互信关系。至此,该起纠纷迎来了转机。

双方握手言和

  最后,调解员韩红英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案卷证据材料,拟定了合理的调解方案,情与法结合与原、被告双方反复交流沟通。从今年2月8日至3月17日,经过多次尽心尽力的“面对面”与“背对背”调解,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60万余元。随后,保险公司在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将赔偿款履行到位,受害人家庭的经济损失及时得到了弥补。

本报记者邢晓瑞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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