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近日,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翁跃强,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二级高级检察官申云天,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罗伊淋一行到太原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数字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查阅了太原市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资料,听取了太原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演示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现场答疑解惑。
调研座谈中,太原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岳岐峰从统筹谋划推进、强化机制保障、促进数据共享、深化应用实践等方面向调研组汇报了太原数字检察工作情况。太原市检察院、清徐县检察院就数字检察工作中建立通用模型、优化数据整理方式、推广成熟模型应用等实务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交流汇报。
翁跃强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数字检察工作提出意见,数字检察的关键在转变理念,要主动跟上、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时代大势,牢固树立数字检察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探索“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数字检察的核心在数据共享,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建立执法司法领域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政法机关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交换工作,共同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工作的新格局。监督模型的重点在监督方向,进一步明晰检察履职定位,模型构建要落脚在监督难点和痛点上,围绕执法司法机关违规、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等方面,开展专项模型构建,推动服务社会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