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阎丽娜)近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绛县人民法院古堆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举行《古堆泉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协作框架协议》会签仪式。临汾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洁,运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峰彦共同签署了《古堆泉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协作框架协议》。
古堆泉是我省19处重点岩溶泉之一,位于新绛县西北九原山西南麓,诸多泉眼中最大的是龙王泉、琵琶泉、莲花泉。古堆泉行政区域主要涉及运城市和临汾市,泉域总面积460平方公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古堆泉域周边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不断增加,古堆泉域地下水位开始下降。与此同时,古堆泉域内大量开凿岩溶井,破坏了岩溶水天然循环条件,泉水补给区存在大量毁林开荒、挖煤采矿、盗采滥采地下水等情况,直接损害了岩溶水的补给能力,造成下游水资源进一步恶化。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2日,新绛县人民法院设立古堆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后,会同水利、环保、自然资源、电力等部门,综合整治古堆泉及周边取水用水、生态环境,重点打击汾河非法采砂、违规排污,积极改善古堆泉域生态环境。
运城中院和临汾中院联合签署框架协议协调联动,保护古堆泉域生态环境,把严格司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环境司法理念融入环资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把法治引领、司法助力、多方联动、合力化解贯穿于生态保护全过程,将在更大程度上调动司法资源,推进跨区域性生态保护,为古堆泉域生态修复,水资源依法治理,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