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离婚反悔为哪般 找准症结巧调解

  近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二审审理了王某霞诉文水县民政局及第三人宋某强婚姻登记上诉案。最终,该案在主审法官张华和人民调解员牟亚媛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达成和解,并全部履行。
  原审法院查明,王某霞与宋某强于2014年登记结婚,于2022年6月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后王某霞以离婚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为由,请求撤销离婚登记,原审法院以撤销离婚证不属于行政案件受案范围驳回王某霞起诉。
  二审期间,张华经阅卷询问后,发现案情虽简单,但是背后原因复杂,王某霞实质上是由于离婚时未得到任何经济补偿而提起诉讼,若简单结案,不仅无法解决纠纷,反而会引发新的矛盾。故张华在询问后便驱车前往王某霞及宋某强家中,实地查看双方家境,听取双方意见,解答双方之惑。经了解,二人经济状况均不好,王某霞精神状态欠佳。张华再三做男方工作后,其同意对女方进行适当补偿,但女方要求补偿20余万元,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返回法院后,张华并未直接出判,一方面继续与双方沟通,另一方面与牟亚媛对接,利用人民调解员点子多、易共情、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向双方澄清利弊。但前两次调解均失败,直至第三次调解时,双方才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签署了和解协议,王某霞撤回上诉及起诉。为保证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张华限定了履行期限,并紧盯双方动态。随后,宋某强向王某霞履行了经济补偿。

通讯员樊雪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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