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吕梁公安交警向酒驾醉驾“亮剑”

  本报讯(李长富 陈宏伟)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吕梁市各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近期,又有多人因酒后驾驶“上榜”。
  10月6日晚,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辛关中队民警在城区某宾馆附近路段夜查时,发现一摩托车驾驶人突然跳下摩托,弃车逃跑。民警立即将此人拦截,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64mg/100ml。该驾驶人因酒驾、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无牌车辆、不佩戴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
  10月8日晚,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龙泉街对一辆车牌为晋J的小型汽车进行了检查。在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超过酒驾临界值,民警依法给予该驾驶人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10月8日14时许,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梁家庄中队联合机动二中队开展了午间路查路检。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三轮车行驶缓慢,准备掉头逃避检查。于是,立即将其拦截。经查,驾驶人杨某某无驾驶证且存在酒驾嫌疑。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300元的处罚。
  10月9日,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龙山大街依法对驾驶小型轿车的男子白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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