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凌晨4时3分,长治市潞州区石桥村一木材加工厂起火。接到报警后,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潞州区大队太东消防站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木材加工作坊为一个露天简易搭建的彩钢棚,起火物为堆置在钢棚下的已经粉碎的木屑和部分木头堆垛,火势正处于初步燃烧阶段,还未大面积蔓延。
此时,火场里面无人员被困,加工设备已经断电。
了解情况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铺设水带干线出水灭火,火势得到有效控制。考虑到起火物为木屑堆垛,为防止阴燃引发复燃,消防救援人员继续用水枪对木材堆垛各个角落进行清理冷却。
经过近20分钟的扑救,明火被完全扑灭。随后,消防救援人员对现场木材一一排查,在确认无复燃的可能后,规整器材归队。
据了解,火灾是小孩在木材厂玩火引发。
消防提醒
儿童玩火引燃木材加工厂这种行为已经不单单是儿童安全的问题,还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家长给孩子上好消防课十分重要。
本刊记者王若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