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扎实做好乡镇改革“后半篇文章”

太原市小店区召开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张楠)为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扎实做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近日,太原市小店区召开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
  会上,区委编办通报了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小店区司法局就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坚持开展常态化培训学习。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好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在区司法局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培训的基础上,自主开展学习,并将学习结果纳入执法人员年度考核,促进执法人员勤学、真学、实学。坚持学以致用,要持续巩固培训学习教育成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交流,切实在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实践、执法经验总结研究上狠下功夫,真正做到在执法实践中提升执法能力。
  要持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执法保障。健全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等十项制度,及时明确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要做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太原市小店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手册》,准确把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职权依据、违法行为和裁量标准等要素,严格按照裁量基准进行行政处罚,提高执法能力。
  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重视司法所的监督,主动接受司法所的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权力放得下,行政执法监督跟得上。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裁量权使用、执法过程等工作的监督,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办案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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