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身边的榜样”——全国模范检察官曹月兰事迹报告视频会议。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激励干警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曹月兰同志,1998年6月被分配到岚县检察院工作。25年来,她深深扎根在岚县偏远山区,把心稳稳地留给了检察办案,把最美的芳华奉献给了检察事业。她用“三心”工作法,在平凡的岗位上夜以继日、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经手办结的10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15项工作经验被省市级媒体报道40余次,7个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其中,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1起未成年人保护案被央视《今日说法》宣传报道。
吕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海生寄语广大检察人员,要学习曹月兰平凡岗位的坚守执着,爱岗敬业的检察情怀,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小案不小办的职业操守,敢于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
柳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学明谆谆教诲全体柳检干警,要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以曹月兰为榜样,自觉校准先进典型坐标,以“求极致”的精神,以“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态度,以“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合力,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李长富 王红利)